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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学院2014年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我院在学自费本科(含七年制)、预科(含汉语)、长期进修留学生,申请时未获得任何其他形式的奖学金;2014级本科新生不参加本次评审,可另行申报我校留学生新生奖学金

2、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热心班级工作。

二、评审标准

1、考核指标:学习成绩考核为主,辅以日常表现考核。

(1)学习成绩:2014年3月—2014年10月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必修课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2)操行评定:以遵纪守法情况,遵守校规情况,参加学院学校及北京市各类活动等为考核指标。具体按照A、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B、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C、举止文明、尊敬老师、团结同学;D、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协助老师的工作等四个指标进行操行评定,每个考核指标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值分别25、20、15、10、5分。

操行评分=A+B+C+D。最高分100分,最低分20分。

2、奖励指标:为学院、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在总分中加入奖励分。

(1)本年度参加中国国家级或北京市市级活动,参与者加3分,获奖者依据名次加4-6分;

(2)本年度参加校级或院级活动,参与者加2分,获奖者依据名次加3-5分;

(3)本年度担任班长职务者加3分。

奖励分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6分。

三、申请材料与评审程序

1、留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于2014年11月13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学院教务科确认的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单1份、不少于400字的学习体会纸质版1份)交本人所在班级班主任。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将对留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初评结果公示一周,经学校评审批复后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予以审定。

四、奖学金标准

一等奖: 1.5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 1.2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 0.8万元人民币

该项奖学金用于抵免学生本人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学费。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学院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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