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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留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及申请流程

留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凡申请入住留学生公寓的学生,都应自觉遵守学校留学生公寓的管理规定。

1.在使用室内物品的过程中有人为损坏的物品,在办理退房手续时将按价扣除;

2.须按指定房间住宿,未经许可,不得个人互调房间;不得向其他人员转让、转租或借让房间或床位;

3.不得留宿公寓外人员,违者取消入住资格;

4.应自觉清理房间内卫生,保证室内干净、整洁;

5.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禁止私自换锁、加锁和配钥匙;

6.不得在公寓内饲养宠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 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瓦斯炉、电炉、蜡烛等明火器具;严禁焚烧各类物品;严禁乱接电线和不准自带洗衣机。

    8.公寓内,禁止大声喧哗、酗酒滋事、赌博等;

9.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房间或需要统一调整房间时要积极配合;

10.退房时须经管理员验收房间确定物品完好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11. 学校在学期开学第一周收取本学期住宿费,请住宿同学及时到服务台开交费单。学期中途申请住宿的同学,须提前办理预订及交费手续,持房费收据办理入住手续。每个学期中途不办理退房、退费手续。

后勤处

                                           2017-5-11

 

留学生公寓学生入住条件

 

学生入住按下列条件顺序安排住宿。因学校留学生公寓房源有限,不能保证申请者一定能成功申请到公寓: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生(CSC),包括进修生、本科生、研究生,分配标准为双人间中的一个床位。不在校内居住,经过学校批准,可以按国家规定标准领取补贴;

2.身体有残疾的学生(需经学校留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

3.从良乡校区回和平街校区的大三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者。

4.国际学院预科生在报名时提出申请者;

5入住留学生公寓,申请入住时间均为一年,需续住者,需在住宿期满前一个月,重新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继续入住。未获批准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搬离。

在满足上述条件学生入住后,如还有空余房源,经学生本人申请,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及在校表现,安排住宿。

国际学院联系电话:64286322;邮箱:xy64286322@163.com

后勤处留学生公寓联系电话:64286317

                      后勤处              国际学院

                          20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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