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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学院2014-2015学年“教育部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我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不包括毕业班)自费本科留学生,2014-2015学年未获其他奖学金资助。 

2、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因金融危机原因,生活比较困难。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热心班级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二、奖学金评审标准 

指导思想:综合考察留学生学习情况和日常表现,资助品学兼优且生活困难的留学生,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考核指标:重点为学习成绩考核,辅以日常表现考核。 

(1)学习成绩:进入本科学习以来,截止 2014年3月,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全部必修课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 

(2)操行评定:以遵纪守法情况,遵守校规情况,参加学院学校及北京市各类活动等为考核指标。具体按照A、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B、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C、举止文明、尊敬老师、团结同学;D、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协助老师的工作等四个指标进行操行评定,每个考核指标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值分别25、20、15、10、5分。 

操行评分=A+B+C+D。最高分100分,最低分20分。 

三、奖学金申请与评审程序 

1、我院2014—2015学年“教育部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于2014年4月1日—10日进行。 

2、留学生按照申请人基本条件自愿申请,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本人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在学证明、申请表)各一份,交本人所在班级班主任。 

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留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经学院评审通过后,留学生还必须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laihua.csc.edu.cn)提交在线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并提交该平台生成的纸质《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1份,我校在此信息平台上的受理机构编号是10026。 

四、奖学金标准 

此项奖学金提供一次性奖励,每人18000元人民币,用于学费抵免。 

五、留学生在学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奖学金: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参加非法社团组织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4、缺课超过1/3者; 

5、考试作弊者; 

6、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学院 

2014年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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